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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著名商标”、“知名品牌”都比不上一个好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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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起来高大上的“国家品牌”居然是个水货,而且涉嫌违法,不知那些花了钱买招牌的企业作何感想。针对“CCTV国家品牌计划”,市场监管总局昨日通报称:广告用语使用“国家品牌”,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“国家级”禁用语,易使消费者以为“国家”为企业背书,对其产品质量、性能、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,造成不公平竞争。如果喜欢一品知识产权的文章,可以关注一品知识产权网,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!

“著名商标”、“知名品牌”都比不上一个好口碑

  报道一出,舆论一片哗然。上榜企业的“国家品牌”瞬间贬值,变成了一个令人尴尬的东西。而央视网的“CCTV国家品牌计划”页面,当天已经打不开了。

  以国家名义为企业背书,普通消费者很难分辨个中利害。个别厕身其间的品牌企业,尽管在市场上早已声名狼藉,有了这块“金字招牌”,就可以堂而皇之接着忽悠下去,继续蒙骗善良的人们。

  这些年来,打着各种唬人旗号的品牌“评优”活动层出不穷,其中不乏赤裸裸的商业行为。只要给够了钱就能上,哪管这些企业是什么来头。多达两千余次广告违法、数十次被暂停销售的某药酒品牌,居然连续两年“荣登”所谓“国家品牌计划”,就足以表明此类评比有多么荒唐,靠巨额广告费轰炸出来的品牌到底是些什么货色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违法广告何止“国家品牌”一个?坊间时有耳闻的所谓“民族匠心品牌”、“中国质量品牌”,如果对照《广告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条款,也够喝上一壶了。拉大旗扯虎皮的“评优”乱象,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。无良品牌借此镀金、洗白,踏实经营的企业要么不愿掺乎,要么付不起广告费、“评优”费,不得不靠边,被“代表”。有朝一日,如果市场话语权都被这类“国家品牌”所把持,才是莫大的悲哀。

  好在,这个歪风终于得到遏制。市场监管总局已经明确作出表态,取消所有的、知名品牌评比。今后,在政府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只有黑榜,没有红榜。

  诚然,公开、透明的“评优”是好事。但在利益驱动之下,“评优”活动极容易变味儿,蜕变成一场又一场卖牌子的交易,而失去了应有的正面意义。品牌的“著名”或“知名”,消费者说了不算,卖牌子的机构说了才算,岂不怪哉?这些机构出卖了自己的公信力。

  相对于种种“名优”品牌,更值得信赖的是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口碑。办企业,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各种问题,一块“金字招牌”无法遮挡所有过错,一旦出状况,首先背锅的就是发牌子的机构。想当年,三鹿奶粉还是“国家免检产品”,结果呢?

  消费者的口碑是自下而上形成的,极少人为干预的成分,因而是可靠的。媒体、机构的“评优”往往可疑,因为容易暗箱操作。撇开“违法广告用语”不谈,就算是上榜的“名优”品牌多数实至名归,混进去个把不良企业也在所难免。如此以来,多数品牌反而成了垫背的,“评优”的价值荡然无存。

  做企业,如同做人。真正“有料”、靠谱的,根本不会在意那些虚头巴脑的名号,却声名远播。

  无论从事哪个行当,什么“著名商标”、“知名品牌”,都比不上一个好口碑。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所言,“企业做得好,消费者的口碑就是你最好的红榜。”

  只有黑榜的企业信用公示,赞成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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