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日,正在香港赤柱监狱服刑的反中乱港头目黎智英、已被取缔的乱港组织“”副主席邹幸彤,以及何桂蓝等8人,因涉2020年6月一宗非法集会,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2星期至14个月不等,其中黎智英获刑1个月。他们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、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名成立。

 

南都此前报道,该案共有26名被告,包括黎智英、“”多名头目及多名立法会前议员。除黎智英外,其余25人均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;李卓人、何俊仁、邹幸彤等1人另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;李卓人再被控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。

其中16人早前已认罪,分别获刑4至10个月。其中,何俊仁、陈皓桓、何秀兰、梁国雄、杨森还因其他控罪获刑,目前的总刑期分别为14至22个月不等。另有两人已潜逃海外。

11月1日,该案被告李卓人、蔡耀昌、梁耀忠、梁锦威及胡志伟5人在开审前改为认罪。拒不认罪的黎智英、邹幸彤、何桂蓝人则于12月9日,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、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名成立。12月1日,该8人一同被判刑。

据了解,黎智英、李卓人、胡志伟、蔡耀昌及梁耀忠早前已因另外5场非法集结案被判囚,目前黎智英和李卓人总刑期为20个月,蔡耀昌总刑期为12个月,梁耀忠总刑期为9个月,此案部分刑期将于前述案件同期执行。

采写:南都见习记者 翁安琪